昆 明 确保疫情防控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08 10:34:13  评论(/)

本报讯 近日,昆明市档案局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移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执行。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指派专人,明确职责,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疫情防控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有针对性地开展收集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同级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和各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指导,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合力确保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完整齐全。

《通知》提出,为防止增加疫情防控工作负担,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各部门(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仅需做好文件材料收集工作,待疫情宣布解除后再行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疫情正式宣布结束之日起90日内,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形成的档案应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向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各部门(单位)产生档案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本部门(综合)档案室移交,按照专卷单独管理。

与《通知》同时下发的《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参考表》对全市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为确保疫情防控全过程文件材料完整收集,除收集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文件材料外,反映疫后为恢复社会经济秩序采取的各项政策制度的文件材料也列入收集和归档范围。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5月4日 总第3520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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